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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岳阳市委第二轮巡察向10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市委派出10个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洞庭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市委巡察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坚持人民至上,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了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特别是把立行立改、边巡边查、信访交办、跟踪督办贯穿巡察全过程,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促进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根据8月26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9月2日至9月6日,市委巡察组就八届岳阳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向涉及的1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了各单位反馈会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在反馈过程中,市委巡察组原汁原味地反馈了问题。10家被巡察单位全部打了收条,并当场签收了反馈材料,均表示会坚决落实政治要求,履行政治责任,成立专门班子,层层传导压力,严明整改纪律,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时间倒逼、任务倒排、责任倒查的“挂号销号”制,确保问题整改真正取得实效。

本次巡察反馈后,10家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市委对此次巡察动了真格,一针见血,见事见人,点中穴位,指出了问题,触及了灵魂,真正做到了红了脸、出了汗、排了毒。

在巡察反馈过程中,市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对整改工作中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拖延推诿的,将依照《中共岳阳市委巡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集中整改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巡察整改评估组,对10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评估排名靠后的单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双约谈”。

本轮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被巡察单位有关问题线索,已依程序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