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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拟设立汨罗江(平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令第1号)和《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23年,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荐申报工作。经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确认汨罗江(平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符合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6至5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730——8239946

  邮    箱:2423495706@qq.com

  邮政编码:414000

  特此公告。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