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记者证申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各新闻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新闻采编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相关事项的复函》(新广出办函〔2016〕125号)和《关于同意部分新闻采编人员不再重新培训的复函》(新出报刊司〔2016〕37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新闻单位采编人员新闻记者证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短期内暂时不组织全国统一的岗位考试。
二、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参加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或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了《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中任一种职业资格证的新闻采编人员,或参加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了《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新闻采编人员,参照岗位考试免考形式申领新闻记者证。
三、在2014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或《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中的任一种职业资格证,且未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2月和2015年3月组织的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采编人员,必须重新参加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的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合格后才能申领新闻记者证。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请各新闻单位加强组织,严格把关,于8月15日前,汇总本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取得《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或《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新闻采编人员免考材料,包括:1.《新闻采编人员免考汇总表》(附后,须同时提交电子版);2.身份证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至岳阳市文广新局宣传科。
五、参加过前两次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合格和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并纳入中国记者网免考人员库的新闻采编人员,按原程序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申领记者证。
联 系 人:杨如婧 联系电话:0730-830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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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