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文广新局文化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
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文化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制度
(一)建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制度。制定信息与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信息与宣传工作具体内容、时限、负责人。发表信息和新闻稿件的作者必须对其真实性、导向性、合法性负责,发表信息和新闻稿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发表的稿件与事实不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作者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每月向市文广新局报送信息不少于4篇,局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多则不限。市文广新局办公室每月将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并排序,及时通报当月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三)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每年开展全市文化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
二、评优标准
(一)文化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和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
2、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和宣传工作,经常听取汇报,研究信息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办公室主任对信息工作认真履行主管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
3、信息工作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各项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办公设备齐全;
4、认真完成中央、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信息约稿任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反馈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央、省、市主管部门重大工作部署反馈情况;
5、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无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现象;
6、在市文广新局全年信息采用累积积分排名靠前。
(二)文化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业务过硬。热爱信息工作,熟悉信息业务,有较强的信息搜集、处理、综合能力,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勇于创新;
3、作风扎实。自身要求严格,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强;
4、成绩突出。积极主动向上级信息刊物投稿,上报信息质量高,本单位信息工作在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信息工作考评中排名靠前,为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成效明显。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信息刊物和新闻媒体上单条(篇)采用的,每条(篇)计10分,奖励1000元;综合采用的,每条(篇)计5分,奖励500元;国家主管部门领导对上报信息有批示的,每次计5分,奖励500元。
2、在省级信息刊物和新闻媒体上单条(篇)采用的,每条(篇)计4分,奖励100元;综合采用的,每条(篇)计2分,奖励50元;省级主管部门领导对上报信息有批示的,每次计2分,奖励50元。
3、在市级信息刊物和新闻媒体上单条(篇)采用的,每条(篇)计1分,奖励50元;综合采用的,每条(篇)计0.5分,奖励20元;市文广新局领导对上报信息有批示的,每次计0.5分,奖励20元。
4、信息工作机构、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跟班参训、集中办班等业务培训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加5-10分;按计划派信息人员跟班学习的,每人次加2分。
(二)扣分标准
1、重要信息要素不全的,每条次扣1分;
2、未及时反馈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每次扣2分;
3、未按市文广新局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信息的,每次扣2分;
4、迟报、漏报重要紧急信息的,每次扣2分;
5、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每次扣5分;
6、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四、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结果报市文广新局领导审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市文广新局通报表彰。信息工作统计考核时由被考核单位出示依据。
2、稿件被新闻媒体采用后,作者凭稿费汇款单或稿件原件(或复印件),到市文广新局办公室登记;在各级网站上发布的新闻信息由市文广新局办公室登记,经市文广新局分管副局长审批后兑现相应奖励。同一信息稿件被多层次采用,以最高层次给予计分、奖励。
3、奖金每季度兑现一次。奖金由作者所在单位承担,市文广新局只负责年度考核评优的奖金。
4、本考核办法由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