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艺术品经营单位:
为落实《文化部关于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6﹞3号)要求,根据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艺术品经营单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湘文市﹝2016﹞70号)精神,市文广新局即日起对全市艺术品经营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并进行备案。请收到通知的艺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于6月30日前到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科(岳阳大道国土科技信息大楼313房)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将根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依法查处。
备案需携带资料:工商执照原件和法人身份证。
联系人:黄俊杰
联系电话:8206693
2016年6月15日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