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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永垂严禁”石碑看临湘茶事(一)

时值我市万里茶道申遗工作人员在广泛发动宣传、收集相关茶道实物、佐证资料的时候。2017年6月8日,有一村民向我市文管所反映,在聂市镇荆圣村洞川桥溪水边发现有一块洗衣石,石上刻有碑文,依稀可辨与“茶”有关。市文旅广新局党组成员闾勇、市文管所所长沈旭曦、聂市镇党委副书记喻俊峰等人迅速赶赴石碑发现现场。

一块嘉庆官碑拂去蒙尘,赫然跃入世人面前。石碑长156㎝、宽56㎝、厚10㎝、青石质,手工阴刻碑文,碑额刻“永垂严禁”4个字,碑文为嘉庆四年(1799年)三月。湖南省岳州府临湘县颁发的政令。石碑的原文是:

 

永垂嚴禁

湖南省嶽州府臨湘縣正堂加五級記錄五次陶□□ ,為據稟嚴禁以安地事。

三年十一月十八,據金竹團監生楊福庵來衙稟,該團近有不法之徒,遊手好閒,勾引外來流痞,日則誘賭,夜則偷搶,家受其害;或于巷間率男女登山釆草,充茶射利;墳山、糧山、竹木、柴荊、茶筍等項,肆行其害;更有利已害人之徒,買草參茶,以至敗地;又並往來乞丐,三五成群,強討強索。種種害民非淺,稟請示禁等情。

據此,除飭差查拿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合團人等知悉:嗣後,爾等務須安分守法,痛改前非。倘有不法棍徒,仍蹈前轍,呼朋引伴,開場聚財;穿牆鑿壁,強討強索,以及采草充茶射利,偷竅竹木、茶筍等項,許該地方保甲、軍民士庶等,隨時扭稟,以憑儘快究懲。本縣言出法隨,斷不庶寬。今正月廿三日,又據生等再稟,勒石永遠嚴禁。各宜凜遵無違。特示。

嘉慶四年三月    日公立

 

从碑文中可解读到,禁止“开场聚赌”、“偷窃竹木,茶笋”等项,重点是禁止“登山采草,充茶射利”、“买茶参草,以至败地”。说明在清嘉庆年间,“茶”在临湘已是畅销、图利的重要商品,朝廷官府在当时便已高度重视,诚信发展茶叶商贸,保证茶产品质量。而这块石碑发现地,正是在清康熙年间至整个民国年间以来中俄万里茶路的南方重镇—聂市古镇。由此表明:在清嘉庆年间,临湘聂家市(今聂市)的茶业,已是湘北、鄂南区域性的茶叶生产、制作、销售、散集中心,聂市古镇在“万里茶道”湖南段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石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