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手机版 > 行业管理 > 文物管理

湖南平江县官塘牛形山东周西汉墓第二次发掘报告

内容提要: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岳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平江县G106改造,对平江县官塘农场牛形山古墓群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共发掘清理东周、西汉前期墓9座。这批墓的形制均为竖穴土坑,并按时代分布在不同的区域。共出土陶器、铜镜、滑石器等70余件。这批墓葬制作讲究,器物组合完整,时代特征明显,对楚文化及汉文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

关键词:岳阳平江    东周、西汉前期    墓葬

牛形山古墓群,位于平江县官塘农场六队(现为安定镇黄社村六组)东部低缓的山岗上,北距平江县城25公里,南距安定镇3公里(图一)。为配合平江G106改道工程,我所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对牛形山古墓群进行了第二次调查、勘探和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现将勘探发掘情况报告如下:

一 墓葬分布及保存状况

牛形山古墓群主要分布在牛形山由西向东及向南延伸的低缓的山岗上,海拔高度104-123米。1995年夏,原岳阳市文物管理所对牛形山古墓葬群进行了主动性考古发掘(发掘报告待刊),这次我们为配合G106拓宽和改道工程,又对牛形山范围内的古墓葬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发现有几座古墓近年来已被盗窃一空。因此,我们根据这次勘探的情况,决定对墓圹已明显裸露在外的古墓葬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以防古墓被盗的情况再度发生。

此次发掘点,我们选择在牛形山东部及南部的山脊两处,我们将其东部称之为A区,南部称之为B区(图二)。此次我们共发掘清理古墓葬九座,根据发掘的情况得知,这批墓葬主要为东周墓和西汉墓,并且它们均分布在不同的区域。

二 东周墓

共5座(编号M5-M9),均东西向,作南北两列分布于B区山脊,除M9因靠近现代坟未发掘外,其余四座均进行了发掘。

(一)墓葬形制

这批墓葬,均属中小型墓,形制均为长方形窄坑竖穴土坑。除M6早年被盗外(根据发掘时盗洞口的层位及残存的随葬品分布的情况来推测,此墓被盗的年代可能在下葬不久后已被盗,见后述),其余都保存较好,这批墓均不见有封土堆的情况,墓口均裸露在外,都建筑在第四纪红色网纹土之中。墓葬填土均为典型的“五花土”,但因墓葬的规模、级别不同,“五花土”制作工艺也有区别(见后述)。

M5  墓口长2.70,宽1.60,深4.8米,墓底长2.50,宽1.40米,方向90o。坑壁制作光滑、陡直。坑内填土是经过精细制作的“五花土”,颗粒细密,夯层明显,且多见有夯窝的痕迹。随葬品有鼎、敦、壶、豆两套及滑石璧、陶匜等(图三)。

M6  位于M5之西15米。墓口长2.80,宽1.60,深5.20米,墓底长2.72,宽1.52米,方向90 o。坑壁较M5制作更加精细、平整,坑内填土为纯净细密的“五花土”,夯层及夯窝明显,但在此墓开口层的东南角发现有长1.1,宽0.9米的盗洞,且自墓葬开口一直打到墓底,盗洞内的填土亦即用墓内的“五花土”回填,并夹有浅色土杂土,在自开口深至3.52米处,发现有一灰胎黑衣残陶鼎,显系盗墓者所盗此墓随葬品的所弃之物,墓底除盗洞处略见少数的残陶器外,墓室墓底的其他部位不见任何的随葬品,由此可以推测此墓被盗的年代,即在此墓下葬后不久,即椁室没有腐朽塌陷的情况下被盗掘的(图四)。

M8,位于M6之南21米。墓口长2.50,宽1.40,深2.00米,方向80 o。坑壁虽然陡直,但制作不精,坑壁不光平,且残留有明显的工具痕迹,填土虽系“五花土”,但制作不精,且多见有大块的生土块,也不见有夯筑的现象。坑底有两条宽0.20,深0.10米的枕木沟遗迹,随葬品有陶器鬲、盂、罐、豆(图五)。

M7,位于M8之西1米处,墓口长2.50,宽1.40,深1.90,墓底长2.38米。方向80 o。坑壁斜直,制作不精,且多见有凹凸的现象。坑内的填土与M8大致相同,亦不见有夯筑的现象。随葬品仅见有一套鼎、敦、壶、豆、小罐、杯等(图六)。

(二)出土器物

陶器  二十五件。以泥质陶为主,少见夹砂陶。火侯极低,陶质极差,出土时多被压碎。陶色以灰胎黑衣陶为主,另有少数的黄灰色陶。以素面陶为主,有少数的绳纹、弦纹。制法以轮制为主,少数小型器用手捏而成。器类有罐、豆、鬲、盂、鼎、敦、壶、杯、匜等。

绳纹圜底罐  1件。标本M8:1,泥质灰胎黑衣陶。圜底,折沿,高领内弧,溜肩,鼓腹,圜底内凹。通体饰中粗绳纹,颈部绳纹已抹,下腹绳纹交错,领部饰二道凹弦纹,领内侧有二道轮制时留下的轮制痕。口径11.2,最大腹径21.6,底径9.6,通高22.4厘米(图七,5;图版壹,1)。

鬲  1件。标本M8:3,夹砂灰胎黑衣陶。折沿,短束颈,溜肩,弧腹显直,弧裆,浅袋柱状足,足外侧略外鼓,平足根。通体饰中粗绳纹,肩部饰五道凹弦纹。口径7.6,通高26厘米(图七,1)。

盂  1件。标本M8:2,泥质黄灰陶。尖唇,折沿,短束颈。口径16.4,残高6厘米(图七,9)

豆  6件。均泥质陶,可分二型。

A型  4件。均黄灰胎黑灰衣。分二式。

AⅠ式  2件,标本M8:4,陶衣极薄,大部已脱落。尖唇,浅弧盘显折,粗柄,喇叭形圈足。盘径13.6,盘深2.8,柄粗3.2,圈足径8,通高12.4厘米(图七,8)。

AⅡ式  2件。标本M7:1,尖圆唇,深弧盘,细柄,喇叭形圈足,盘径14,盘深3.8,柄粗2.4,圈足径8,通高13.2厘米(图七,10;图版壹,3)。

B型  2件。均灰胎黑衣陶。标本M5:2,尖唇,浅盘,折壁,高柄上部外鼓,下部内束,喇叭形圈足。柄中部饰三道凹弦纹。盘径20,盘深2,柄粗3.2-5.2,圈足径13.6,通高22厘米(图七,2)

鼎  4件。均泥质陶,子母口。可分二型。

A型  3

件。圜底。分二式

AⅠ式  1件。标本M6:1,灰胎黑衣陶圜底内敛,直立附耳,深腹,高蹄足。口径15.2,腹深7.6厘米(图八,9)。

AⅡ式  2件。均黄灰胎黑衣陶。陶衣较薄,大部已脱落,均穹窿形盖。均浅腹,圜底近平,长方形附耳外侈,高足外撇,足横截面呈梯形。蹄足消失,腹部饰二道弦纹。杯本M7:3,盖面饰一道凸弦纹,足面饰简化兽面纹。口径16,腹深5.2,通高16.8厘米(图七,7)。杯本M5:8,口径16,通高18厘米(图七,4;图版壹,2)。

B型  1件。标本M5:4,灰胎黑衣陶。球面形盖,竖形长方形附耳,大平底。蹄足外撇。足背有简化兽面纹,口径12.4,底径16,残高17.2厘米(图八,5)。

敦  4件。均泥质在胎黑衣陶,大部分陶衣已脱落。“S”形纽。可分三式。

I式  1件。标本M6:3,球形体。盖与底作圆唇内敛承合。口径15.4,通高16.4厘米(图八,4)。

Ⅱ式  2件。标本M5:3,略呈球形体。盖与底平口承合。球体上下均有二道凹弦纹。口径16,通高18.8厘米(图八,3)。

Ⅲ式  1件。标本M7:7,椭圆形体。盖与底平口承合。纹饰与I式同。口径15.2,通高19.2厘米(图七,11)。

壶  3件,分二型

A型  1件。标本M7:5,夹砂灰胎黑衣陶。高颈,鼓腹,高圈足外撇。最上腹径17.6,残高20厘米(图七,3)。

B型  2件。均泥质浅灰黄陶。标本M5:5,圆唇,侈口,高弧领内束,鼓腹,平底。肩部饰一道凹弦纹。子母口盖,盖面呈穹窿形

盖面有三个等距离的长方形短竖纽。口径9.6,底径6.4,通高24厘米(图七,6)。

壶盖  2件。均泥质灰黄胎黑衣陶。标本M6:4,盖沿呈子母口型,盖面呈弧形。盖径12.6厘米(图八,11)。标本M6:2,盖面呈穹窿顶形,盖面有三个等距离的长方形竖纽,盖径14.4厘米(图八,8)。

匜  1件。标本M5:10,泥质灰黄陶,箕形,有流,平底,口径4.9厘米(图八,5)。

杯  1件。标本M7:4,泥质灰陶,尖唇,平底。口径4.4,底径2.3,通高4.4厘米(图八,7)。

小罐  1件。标本M7:2。泥质褐色陶。体不规整。口径2.2,最大腹径4.5,底径3,底孔径1.4,通高2.1厘米(图八,10)。

滑石璧  2件。均乳白色。均残。内一面饰突起的圆形乳钉纹(图十五,2;图十六,上),一面饰突起不规则的近似圆形的乳钉纹(图十五,下;图十六,下)。标本M7:8,通径9.1,好径3.9,厚0.2厘米(图八,2)。标本M5:9,通径11.6,好径4,厚0.3厘米(图八,1)。

(三)小结

这批墓葬的规模均属中小型墓,形制及出土器物都比较简单。

关于这批墓葬的年代,我们根据这批墓葬的陶器组合,陶器特征等方面看,是可以推定的。因此,我们大致可以将牛形山东周墓分为两组,即两期。第一组以M8为代表,器物组合为鬲、盂、罐、豆;根据高至喜先生的研究成果,这是春秋时期楚人的典型器物组合①。

从器物特征方面看,牛形山的鬲(M8:3)、盂(M8:2),绳纹圜底罐(M8:1)、AⅠ式豆(M8:4),分别与纪南城的AⅡ式鬲(松渔T1-5),Ⅰ式缽(河ⅠJ111:1),Ⅲ式罐(河ⅠJ93:1)②和华容丰家山的缽(M4:4),Ⅰ式罐(M2:2),Ⅰ式豆(M2:2)③相同或相似。纪南城AⅡ式鬲的年代属于春秋中期后段,Ⅰ式缽的年代属于春秋中期前段;Ⅲ式罐的年代属于春秋晚期前段④;丰家山的陶缽、Ⅰ式罐、Ⅰ式豆的年代属于春秋晚期⑤。因此,我们参照这些地区的器物组合以及器物特征的变化,推测牛形山第一组的年代为春秋中晚期。

第二组以M5、M6、M7为代表,主要器物组合为鼎、敦、壶、豆,这是湖南地区战国时期最为常见的楚文化器物组合。从器物特征方面看,牛形山的AⅠ式鼎(M6:1),Ⅲ式敦(M7:7),AⅡ式豆(M7:1)分别与雨台山第五期即战国中期后段的一型Ⅳ式鼎(179:3)、Ⅲ式敦(179:2)、Ⅱ式豆(483:4)⑥相同或相似;AⅡ式豆(M7:1)、AⅡ式鼎(M5:8)、B型鼎(M5:4),又分别与汨罗县(现改为市)汨罗山东周墓战国早中期的Ⅰ式豆(M84:6)、Ⅱ式鼎(M31:1)、Ⅲ式鼎(M30:7)相同或相似⑦;AⅡ式豆(M7:1)、B型豆(M5:2)、B型鼎(M5:4)、Ⅰ式敦(M6:3)、A型壶(M7:5)还分别与岳阳市郊战备山战国墓A型豆(M7:7)、BⅠ式豆(M6:6)、Ⅱ式鼎(M2:1)、Ⅰ式壶(M7:4)相同或相似,根据发掘者的意见,战备山M7、M2、M6的相对年代分别相当于战国中期、战国中期偏晚、战国晚期⑧。据此,我们推测牛形山第二组墓的年代大致与上述墓葬的年代相当,即相当于战国中期,最晚可能延续到战国晚期。

至于这批墓葬的文化性质,根据墓葬的形制及器物组合、文化特征,均是本地区,乃至湖南其它地区,如长沙、益阳、常德等地楚墓中所常见的。因此,我们认为这批墓葬的性质应属楚文化的范畴,墓主人应属于楚人无疑。

三、西汉墓

共5座(编号M1-M4,M10),大致作东西向。均顺其山脊走向作西北至东南方向分布于B区。除M1已严重被盗以外,其余的墓葬保存较好。

(一)墓葬形制

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形制可分为两类,一为单纯的土坑竖穴,一为斜坡墓道的土坑竖穴。

单纯的土坑竖穴  四座(M1、M2、M3、M10)。均为长方形宽坑墓。方向60-80 o,均建筑在四纪网纹土之中,坑壁光滑、陡直。墓内填土均为“五花土”,但各墓“五花土”的颜色及制作工艺略有区别,同时,还有极少数墓建筑有生土二层台。如M3,墓口长3.00,宽2.3,墓底长2.80,宽2.00,深2.80米,方向60 o。坑壁陡直、光滑、平整,内填的“五花土”制作精细,有夯筑痕迹,南北两壁均建筑有生土二层台,生土二层台宽0.10,高0.80米,墓底有两条枕木沟,枕木沟宽0.20,深0.10米,且枕木沟两端自二层台二壁垂直下达至墓底,随葬器物有鼎、盒、壶、罐等(图十)。

M2  墓口长2.70,宽1.80,墓底长2.72,宽1.72,深3.10米,方向60 o。随葬器物有鼎、盒、壶等(图九)。

斜坡墓道土坑竖穴  一座。M4,墓壁垂直、光滑、平整、制作精细,墓口与墓底长、宽相等。墓口墓底长3.90,宽2.80,深4.10米。墓底有二条枕木沟,枕木沟宽0.20,深0.10米。墓室方向60 o。墓道长5.80,宽1.60米,墓道下端距墓底高1.60米。坡度为24度,墓内填土为典型的“五花土”,制作非常精细,并有明显的夯层,在填土中还发现一件铁臿,当为掘墓坑的遗弃之物。随葬器物陶器有鼎、盒、钫、罐等,滑石璧、铜镜等。陶器均置于左侧,即南部边箱,滑石璧、铜镜置于右侧,即北侧(图十一)。

(二)出土器物

五座墓除M1被盗窃一空以外,其余四座墓共出土遗物47件,其中陶器43件,滑石璧1件、铜镜1件,铁臿2件。

陶器

陶器全部为明器,火侯极低,极易破碎。全部为泥质陶,表多有黑灰色陶衣,但易脱落。陶胎多为灰胎,少数褐红或暗褐色胎。以素面陶为主,有少量的弦纹或刻划的波浪纹。另有少数器表见有朱绘的痕迹,其图案不清。器形有鼎、盒、壶、钫、罐等。

鼎  10件。均长方形附耳,均灰胎黑衣陶,陶衣大部已脱落。每墓均有,少的2件,多的4件(M4)。可分二型。

A型  8件。平底或小平底,均敛口。可分四式

AⅠ  2件。标本M3:5,方唇,唇外缘有托盖浅母口,略鼓腹,最大腹径偏上有一周凸棱,平底内凹。长方形竖附耳,耳面略内弧。粗矮蹄足。口径13.6、底径10、通高14厘米(图十二,6)。

AⅡ式  2件。标本M10:4,圆唇,唇外缘有托盖浅母口,弧腹,腹中部有一周凸棱。平底,长方形附耳略外侈,细矮蹄足。口径14、底径8、通高14.8厘米左  右(图十二,4)。

AⅢ式  2件。标本M2:2,圆唇,唇外缘有托盖深母口,折腹,折腹处有一周凸棱。平底,长方形附耳,耳上端略外侈。粗矮直立蹄足。口径14.6、底径3.2、通高14.8厘米(图十二,5)。

AⅣ式  2件。标本M4:13,圆唇,唇外缘托盖处斜直无母口,弧腹显折,饼状,小平底,细矮蹄足略外撇,长方形附耳外侈。口径16、底径4、通高14厘米左右(图十四,1)。

B型  2件。形制相同。标本M4:10,穹窿形盖。方唇,唇外缘有较深的托盖母口,直腹,圜底。长方形附耳外侈,耳面中部内弧,矮直立细蹄足。口径15.2、通高17.2厘米(图十二,7)。

盒  10件。质地、色泽、陶衣均与鼎相同。均敛口。可分二型。

A型  6件。均矮圈足。可分三式。

AⅠ式  2件。标本M3:3。无盖。盒圆唇,唇外缘下有较深的托盖母口。略弧腹,圈足极矮。口径12.8、圈足径7.2、通高7.6厘米(图十二,3)。

AⅡ式  2件。标本M2:5。有盖,盖呈圆弧形。盒方圆唇,唇外缘托盖母口近平。弧腹近直,矮圈足。盖口径17.2(内口径,下同)、高5.2厘米。盒口径16、圈足径8、通高9.2厘米(图十二,8)。

AⅢ  2件。标本M4:14。碗形盖,盖顶有一圈足形捉手。口径18.4、捉手径8、高6.4厘米。盒圆唇,唇外缘下有较平的托盖母口。直腹下收,圈足略高且较直。口径17.6、圈足径10.4、通高9.6厘米左右(图十二,10)。

B型  4件。盒,均缽形,平底。穹窿形盖。

标本M4:12,盒,尖圆唇,唇外缘有较平的托盖母口,直腹。盖径16、高5.2厘米。盒口径15.4、底径7.2、通高10厘米左右(图十二,11)。

标本M10:12,盒圆唇,唇外缘下有较浅的托盖母口,弧腹。盖径12.8、,高5.2厘米。盒口径12、底径5.6、通高8厘米(图十四,2)。

壶  6件。质地、色泽、陶衣均与鼎相同。均假圈足、平底。可分二式。

Ⅰ式  4件。粗颈内弧,溜肩近直,弧腹下坠。标本M2:6,斜方唇内敛,颈部有一道折棱,器下腹内壁有数道轮制时留下的凹弦纹。口径9.4、底径9.6、通高28厘米左右(图十二,1)。

Ⅱ式  2件。标本M10:6,圆唇,侈沿,粗直颈,鼓腹。口径12、底径9.6、通高25.6厘米(图十二,2)。

钫  2件。陶质、陶色、形制均相同。标本M4:6,灰黄陶。梯形盖,方形子口,有宽沿。钫方唇,直口,四壁腹较直,方形圈足。通高46.2厘米(图十三,4)。

罐  15件。均平底。除M3出土的两件因残破太甚难辩其形制外,其余13件可分三型。

A型  11件。矮颈,鼓腹。以灰胎为主,褐红胎较少见。器表多饰黑色陶衣,易脱落,纹饰有弦纹或刻划波浪纹与弦纹的组合纹饰。可分四式。

AⅠ式  2件。标本M10:8,缽形盖。褐红胎黑衣陶。罐方唇,直颈,溜肩较平,鼓腹陡急。肩及上腹饰弦纹及刻划波浪组合纹。罐口径9.6、底径8、通高12;器盖口径13.2、捉手径3.2、通高4.4厘米(图十三,5;图版壹,4)。

AⅡ式  2件。标本M10:9,褐红胎黑衣。圆唇,侈口,圆鼓腹,肩及上腹饰弦纹及刻划波浪组合纹。口径10、底径8、通高12.4厘米(图十四,5)。

AⅢ  2件。标本M4:9。灰胎黑衣陶。尖唇,短折沿,圆弧腹。腹饰二道凹弦纹。口径8、底径7.2、通高10厘米(图十四,3)。

AⅣ  5件。标本M4:2,灰胎黑衣陶。方唇、直口,略鼓腹。口径8,底径7.2,通高11.2厘米(图十三,6)。

标本M4:17,灰胎黑衣陶。方唇、直口、弧腹不显。近底处有一道凸弦纹。口径8、底径7.2、通高10.2厘米(图十四,6)。

B型  1件。标本M4:18,灰胎黑衣陶。方唇,敛口,曲折肩,鼓腹中部有一道凸棱形成帽沿状。口径8、底径10.4、通高10.8厘米左右(图十四,4)。

C型  1件。标本M10:1,灰胎黑衣陶。方唇,直口,扁球腹,腹中部有一道凸棱。口径6、底径8、通高11.6厘米(图十二,9)。

滑石璧  1件。标本M4:26,乳白色。一面为素面,一面为方格同心圆圈纹。直径7.1、好径4.1厘米(图十三,1;图十七;图版贰,1)。

铜镜  1件。标本M4:25,三弦鼻纽,沿高,纽座及外圈饰蟠龙纹,内区有一周铭文,但字迹模糊不清。径8.6厘米(图十三,2;图十八;图版贰,2)。

铁臿  2件。均残。标本M4:1(填土层出土),凹字形直銎,弧刃后卷成角。长8、刃宽8.8厘米(图十三,7)。

标本M10:1,凹字形倒“八字”形銎,弧刃后卷成角,长8.8、刃宽12.8厘米(图十三,3)。

小    结

牛形山发掘的这批西汉墓,从其规模及随葬品的组合来看,均属于中小型宽坑墓。墓坑壁陡直、光滑,坑内的填土,即“五花土”的制作也较粗细,并有夯筑的现象,这些都是西汉早期的主要特征,但三号墓出现了“生土二层台”的现象,这在西汉墓中还是少见的。另外,四号墓出现了较长的斜坡式墓道,随墓品有四套鼎、盒,两件钫,八件罐,反应出其墓主人的身份、地位可能较高。

从随葬品的器物组合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为鼎、盒、壶;第二种为鼎、盒、壶、罐;第三种为鼎、盒、钫、罐。

以上三种组合情况均见于汨罗山西汉墓第一、第二期⑨;溆浦马田坪西汉前期墓⑩;大庸城区西汉早期墓⑪。

从器物形态方面看,AⅢ式、AⅣ鼎分别与溆浦马田坪西汉前期的Ⅰ式、Ⅱ式鼎的形制相同⑫;AⅠ式(M3:3)、AⅡ式(M2:5),AⅢ式(M4:14)B型盒     (M10:12)分别与汨罗山西汉墓一期的Ⅲ式(39:6)、Ⅱ式(13:15)、二期的Ⅳ式(9:4)盒;Ⅰ式壶(M2:6)与汨罗山西汉墓一期的Ⅳ式壶(5:17);AⅠ式罐(M10:4)、B型罐(M4:18)、C型罐(M10)与汨罗山西汉墓二期的Ⅷ式罐(21:2)、三期的Ⅱ式盒(23:26)、Ⅲ式盒(7:13)分别相同或相似⑬。牛形山的AⅠ式盒(M3:3)、AⅡ式盒(M2:5)、C型罐(M10:1)、滑石璧(M4:26)还分别与大庸城区西汉墓二期后段的Ⅱ式盒(大三M171:8)、Ⅲ式盒(大三M33:13),AⅡ式缶复(大大M67:21)Ⅲa式璧(大三M171:10)的形态完全相同⑭。根据发掘者的意见,溆浦马田坪西汉墓的Ⅰ式、Ⅱ式鼎的年代为西汉前期⑮;汨罗山西汉墓的第一、二、三期的年代分别相当于吕后时期、文景时期、宣帝或稍后⑯,大庸城区西汉墓二期后段的年代相当于孝文帝至武帝元狩五年或稍晚⑰。据此,我们可以推断牛形山这批汉墓的年代则分别与上述地点汉墓的年代相当,即均相当于西汉前期。

注    释

①高至喜:《再论湖南楚墓的分期与年代》,《楚文化研究论集》第一集,荆楚书社,1987年。

②④刘彬徽:《纪南城考古分期初探》,《江汉考古》1982年第1期。

③⑤岳阳市文物工作队等:《湖南省华容县丰家山东周墓发掘简报》,《文物》1993年第1期。

⑥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雨台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84年。

⑦湖南省博物馆:《汨罗县东周、秦、西汉、南朝墓发掘报告》,《湖南省考古辑刊》第3集,岳麓书社,1986年。

⑧岳阳市文物工作队:《湖南省岳阳市郊战备山战国墓清理简报》,《江汉考古》1993年第3期。

⑨⑬⑯湖南省博物馆:《汨罗县东周、秦、西汉、南朝墓发掘报告》,《湖南省考古辑刊》第3集,岳麓书社,1986年。

⑩⑿⒂湖南省博物馆、怀化地区文物工作队:《湖南溆浦马田坪战国西汉墓葬发掘报告》,《湖南省考古辑刊》第2辑,岳麓书社,1984年。

⑪⑭⑰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986-1987大庸城区西汉墓发掘报告》,《湖南省考古辑刊》第5辑,1989年。

*已发表在《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