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责任单位
岳阳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科技科
二、 责任人
科技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全市广播电视频率使用审核责任人为科长及承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四、标准管理权限
根据国家相关法令,岳阳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贯彻国家和本部门、本行业、本行政区域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实施的具体办法;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
五、标准制定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三)符合信息行业准入标准。
六、标准制定的流程和时限
(一)流程
(二)自局科技科受理行业标准立项申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制定。不予申报的,应在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