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商发[2014]28号《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分工细化,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自3月16日全市召开七局委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何亮为组长的电视购物专项工作整治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细分了工作事项,向各县(市、区)电视台转发了文件,明确了责任,特别是要求广电监测中心要时刻严格监测电视媒体播出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行为及电视购物频道的数据记录,并在每期的《岳阳广电监评》刊物上公布,使其整治监管工作既有声色又有记录,更有纠正点评,从而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分工合作,严格整治。
按照岳商发[2014]28号文件的责任分工,我局加强了对全市电视媒体播出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行为及电视频道的全面管理和监督。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曾多次联合工商、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开展电视购物整治专项行动,一次下县(市、区)电视台专项检查,三次到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和广告部专项检查,并当场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将情况通知电视台总编室周泽柱总编和广告部张雨晴主任。在专项行动中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既分工又合作,形成了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严厉遏制了违法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的势头,净化了电视购物市场环境,引导了电视购物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更进一步加强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行为及电视购物频道的全面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净化电视购物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