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答好两道“融合命题”,做好第四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后半篇文章”,促进岳阳市演艺经济繁荣发展,着力打造“大美江湖·天下岳阳”文旅新名片,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文旅消费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由我局代拟了《岳阳市支持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
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反馈我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孟日清,联系电话:0730-8690973,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18号,电子邮箱:125713470@qq.com。
特此公告。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3月20日
岳阳市支持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答好“两道融合”命题,做好第四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后半篇文章”,促进岳阳市演艺经济繁荣发展,着力打造“大美江湖·天下岳阳”文旅新名片,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文旅消费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岳阳市建设演艺名城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结合岳阳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演艺业态集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市级将岳阳楼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片区等重点街区、商圈纳入演艺业态重点发展区域,指导各县市区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与产业布局实际,科学确定各自重点发展区域,着力建成一批示范性演艺新空间,打造“一县一品牌”文化名片,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打造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演艺+”产业集聚区。
二、支持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鼓励在岳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通过推出惠民票价等扩大演艺消费,根据演出层级、规模、带动旅游和促进消费等效果,每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同一市场主体在同一年度内,举办2个(含)以上演唱会且达到支持条件的,自第2个起按10%比例递增支持金额。
三、支持引进精品剧目在岳演出。鼓励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多演常演,以及利用现有场馆和品牌活动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根据演出层级、规模、场次、效果等,给予组织方最高30万元支持。
四、支持演艺新空间创新融合发展。鼓励新建以及利用闲置工业厂房、空闲楼宇、商业综合体、体育馆、园区街区和景区等资源改建演艺场馆,根据投资规模和运营成效,对投资方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艺术水平较高、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并运营良好的精品演艺项目的运营方,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当年公演并在演艺新空间驻场演出多场的原创剧目出品方,根据演出规模、场次、效果等,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鼓励演艺内容与原有业态跨界融合,对认定为市级演艺新空间的运营方,给予5万元一次性支持。
五、支持优秀节目展演巡演。加大对本土优秀原创演艺节目的扶持力度,推动岳阳文艺精品走出去,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对成功参加国际国内重要演出、赛事和赴外省巡演的组织运营方,根据等级、规模、效果等,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六、支持演艺人才引进培育。鼓励各类演艺新空间、演艺经营主体吸纳集聚优秀演艺人才,引导青年演艺人才留岳就业,充实本地演艺人才储备,优化演艺人才队伍结构。对符合条件的演艺新空间接收岳阳应届毕业生的,根据接收人数和在岗稳定工作时长,给予总额最高3万元一次性支持。
七、优化行政审批和监管。文旅广电、公安等部门进一步缩短活动审批时限,提供“一站式”咨询办理,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对一年内在岳阳市跨县市区举办的同一演出项目,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推行审核结果互认。文旅广电、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
八、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统筹整合国家、省、市相关资金,市文旅广电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合理调整申报项目的支持数量和比例,确定年度项目支持方案。以上项目支持实行申报制,具体申报、审核、拨付和绩效评价等实施事项,由市文旅广电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发文。
本措施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同一事项符合多个支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