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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岳)文综罚字〔2025〕F-25号

来源: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08-25 10:44 浏览次数:1

  当事人: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

  证照名称及编号:工商营业执照:914306********236T

  法定代表人:方*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中路***号***公馆***室

  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一案,经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2025年6月25日,国家版权局将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案件线索移交给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7月2日12时25分至2025年7月3日10时38分(以国家授时中心网站为准),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冬娜(18060021032)、李军(18060021030)对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所属微信公众号墨离传奇网络(微信号:molicq123)及其公众号内发布的《渡空攻速微变神器》、《云迹76攻速三职业》、《云迹攻速单职业》、《墨离沉默专属》等网络游戏进行远程勘验取证。经远程勘验检查发现: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运营的《渡空攻速微变神器》、《墨离沉默专属》、《云迹76攻速三职业》、《云迹攻速单职业》等网络游戏登录首页页面均显示其著作权人:上海龙之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登记号:2018SR585122,审批文号:新广出审[2018]442号,出版单位名称: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物号:ISBN978-7-498-03908-8。执法人员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上述网络游戏,未查到其名称所对应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审批文号。执法人员根据上述游戏首页登录页面显示的审批文号:“新广出审[2018]442号”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反查其对应的相关游戏情况,其查询结果显示:该文号对应的审批游戏名称为“龙界争霸”,出版单位名称: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名称:上海龙之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类别:移动,审批时间:2018年1月18日。执法人员通过上海龙之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查询到“龙界争霸”游戏,对比当事人运营的《渡空攻速微变神器》、《云迹76攻速三职业》、《云迹攻速单职业》、《墨离沉默专属》游戏后,发现上述游戏与“龙界争霸”的人物、情节、场景、道具等内容均有明显不同。当事人构成套用他人版号,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规行为。

  2025年7月3日15时51分至2025年7月3日16时21分,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冬娜(18060021032)、李军(18060021030)等联合公安部门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中路***号***公馆***室的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公司工作人员方*等在现场接待并配合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正在正常营业,其办公面积约200平米,现场共有工作人员14人,工作电脑18台,其工作人员正在电脑上从事相关网络游戏的测试运营等工作,其电脑中有《墨离沉默专属》等网络游戏相关物料资料及《渡空攻速76三职业》、《云迹176超速微变》等网络游戏测试运营等内容。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当事人网络游戏运营后台管理系统的交易流水。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其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规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等,获取了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材料;2、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3、依法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我局执法支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5年7月7日,经批准对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立案调查。

  2025年7月8日15时30分左右,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了调查询问,并对本案相关证据予以确认。

  2025年7月16日,本案经依法定程序调查终结。

  经调查,现已查明:

  1、本案违规当事人主体为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36T,法定代表人:方*,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2年11月7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处**社区**北路*号(碧桂园˙**华府*栋***室),实际经营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中路***号***公馆***室。

  2、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存在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署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规经营行为。

  3、执法人员远程勘验中,发现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出版运营的游戏共有《渡空攻速微变神器》、《墨离沉默专属》、《云迹76攻速三职业》、《云迹攻速单职业》等。执法人员调取的当事人网络游戏运营后台管理系统的交易流水中共涉及《魔宗176攻速神器》、《魔宗专属沉默》、《墨离沉默专属》、《墨离攻速神器专属》等四款游戏。按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证据规则,认定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违规运营了游戏《墨离沉默专属》,该款游戏获得的充值金额为17373.6元,即认定为违法经营额。《渡空攻速微变神器》、《云迹76攻速三职业》、《云迹攻速单职业》三款游戏,因未查询到交易流水,不予计算。《魔宗176攻速神器》、《魔宗专属沉默》、《墨离攻速神器专属》等游戏,因未查询到运营记录,不予认定。

  以上违规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

  1、《应用程序远程勘验笔录》1份,截图取证材料31页(证明:当事人违规经营事实);

  2、《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规经营事实);

  3、现场检查照片11张(证明:当事人违规经营事实);

  4、当事人网络游戏后台管理系统照片证据4张(证明:当事人违规经营事实);

  5、法定代表人方*《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规经营事实);

  6、游戏充值报表1份(证明:当事人违规经营事实);

  7、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身份);

  8、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身份)

  以上证据,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出示,并进行了质证,当事人均予以认可。本机关对本案的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可作为本案定案依据。

  本机关认为:1、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出版物允许上网出版审批文号的情况下,将《渡空攻速微变神器》、《墨离沉默专属》、《云迹76攻速三职业》、《云迹攻速单职业》等网络游戏上线出版运营,其行为构成了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规经营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应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经调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经查其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7373.6元,当事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规经营行为,其违法所得不予扣除任何支出,其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7373.6元。综合当事人违规行为规模、危害及表现,当事人属一般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其行为符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76条第2裁量阶次一般处罚标准第二项: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规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7倍以下的罚款。

  3、岳阳闻道游戏有限公司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服务器是租用的是阿里云服务器,再通过任意不特定电脑或任意不特定手机进行后台操作管理运营,当事人已删除网络游戏出版物及专用后台操作管理系统,并无其它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业务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实体,故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无从事违规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不需要予以没收。

  2025年7月28日,本机关案审委员会进行了集体讨论。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下架删除违规运营的网络游戏,认为可以根据《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76条第2裁量阶次一般处罚标准第二项,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17373.6元,并处违法经营额17373.6元的5倍共计86868元的罚款。

  2025年7月28日,本机关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书编号:(湘岳)文综罚字〔2025〕F-25号,告知其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当日签收。

  截止2025年8月5日,本机关未收到当事人陈述申辩及听证等要求,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

  综上,为制止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76条第2裁量阶次一般处罚标准第二项,现决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处理:对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违规行为予以取缔,删除《渡空攻速微变神器》、《墨离沉默专属》、《云迹76攻速三职业》、《云迹攻速单职业》等相关网络游戏出版物,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373.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86868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湖南省非税收缴管理系统(执收单位名称: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收单位代码:501010)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49号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02室

  联 系 人:王冬娜

  联系电话:0730-8839932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8月6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