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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印刷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5-01-09 17:03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印刷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岳阳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印刷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分级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印刷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印刷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印刷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

(二)整治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6、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7、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8、规模较大的印刷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印刷工业园区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三、组织领导

市文广新局成立以局长黄建文为组长,副局长刘光辉为副组长,新闻出版科何赞、祁虹、罗炜为成员的印刷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新闻出版科,具体负责全市印刷企业专项整治、协调和调度工作。

四、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5年1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印刷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印刷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印刷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2015年1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2015年1月15日前)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印刷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排查摸底(2015年2月20日前)

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印刷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培训演练(2015年1月20日前)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组织印刷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公安消防部门派员授课。所有30人以上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阶段从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20日

(四)集中整治(2015年11月15日前)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与相关印刷企业签订责任状,印刷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检查验收(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

在市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前,市文广新局将对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文广新局组织对本辖区内印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整治措施

(一)责任包干到位。建立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包干责任制。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要与印刷企业签订责任状,企业要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需重点盯防的企业,由专人负责督促整改。所有责任状、承诺书存档备查。

(二)依法严格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我局将会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责令其整改;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印刷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本局印刷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是专项治理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印刷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作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重要指标参数,推动责任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各印刷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整治专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市文广新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科。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及印刷企业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印刷企业,各级文广新局要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市局直管的印刷企业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市文广新局,1月15日前报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每月20日之前报专项整治摸底情况汇总表(附表1)、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2)和月工作总结;2015年3月25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第一阶段和总体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科(办公地址:市岳阳大道国土资源科技信息大楼401室,联系电话:8690650,传真:8243988)。

 

附件:

1、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表

2、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各地存档备查)

4、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各地存档备查)

5、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记录表(各地存档备查)

6、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标准(摘录)

7、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2015年1月9日

 

附件1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表

填报市州:                                                        填报时间:2014年12月  日至  月  日

项  目

当月数

累计数

生产性质

制鞋

制衣

玩具

肉食蔬菜水果食品加工

木材家具加工生产

物流仓储

电子通信

其他

合计

许可情况

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未取得国土证的

未办理工商登记的

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

未办理消防手续的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由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逐级填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


附件2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市州:                                                             填报时间:2014年12月  日至  月  日                  

项  目

当月数

累计数

组织情况

成立检查组(个)

发布社会公告(份)

检查情况

劳动密集型企业(个)

发现隐患(处)

整改隐患(处)

执法整治

情况

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家)

临时查封(家)

取缔(家)

强制执行(家)

拆除违章彩钢板等违章建筑(平方米)

搬迁员工宿舍(个)

政府挂牌督办(家)

宣传培训

情况

组织培训(人次)

组织演练(次)

曝光企业(家)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由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逐级填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


附件3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企业生产性质

投产时间

主管部门

规划许可情况

国土许可情况

工商许可情况

消防许可情况

建筑数据

厂    房

厂房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仓    库

仓库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员工宿舍

宿舍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据

总人数

高峰工时人数

发现的问题

注:1、“企业性质”栏根据实际填写: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企业生产性质”栏填写属于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食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生产、物流仓储、电子通信、其他中的哪类。3、此表由各级排查人员填写,存档备查。


附件4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

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员工总数

 

场所建筑面积

 

注册资本(万元)

 

建筑结构

 

使用层数(地上、地下)

 

厂房、车间(个)

 

库房(个)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生产性质

□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食品加工

□木材家具加工生产□物流仓储□电子通信□其他

行政许可情况

国土许可情况:

建筑工程许可情况:

工商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消防验收或备案情况:

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

□是  □否

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使用聚氨脂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是  □否

电器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是  □否

使用易燃可燃危险品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是  □否

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

□是,住宿   人  □否

企业厂区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是  □否

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是  □否  本单位主要的消防设施有:□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其他系统

是否签订维保合同,并按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是  □否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有故障的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是  □否

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行为

□是  □否

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柵栏、障碍物

□是  □否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是  □否

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并面向全体员公布

□已制定  □已制定但内容不全  □未制定 □未公布

是否制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是  □否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

□是  □否  已消防演练    次

是否按排查整治标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是  □否

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是  □否  已培训员工    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是  □否    共有    人持证上岗

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

□是  □否

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是  □否  专职消防队有    人,志愿消防队   人

其他情况

                         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本表由单位自填,可根据实际,增加减少检查项目及内容;加盖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后自存1份,并交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5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单位情况

单位(场所)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生产性质

□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食品加工

□木材家具加工生产□物流仓储□电子通信□其他

检查

情况

整改(验收)意见

                      检查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随同检查人员(签名):

注:本表由被检查单位、各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消防部门检查时按照公安部规定使用适用于消防监督抽查的制式《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附件6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标准(摘录)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

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2、制定、公布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员工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在生产、营业期间进行不间断防火巡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厂房、库房内未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记录符合要求;

6、按照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火灾高危单位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三、建筑防火

1、建筑耐火等级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不使用彩钢板;

2、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畅通;

3、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占用行为;

4、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未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6、不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四、消防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形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2、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3、应急广播完好有效;

4、外墙门窗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

1、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消防设施;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六、火灾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2、单位应及时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附件7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不另行文)

为深刻吸取国内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事故教训,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省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食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生产、物流仓储、电子通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对照《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配合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工商、安全生产、消防等行政许可的,要立即到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厂房、库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或改建;在厂房、仓库违规住人的,要立即迁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用焊的,要立即改正;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要立即拆除或打通;存在其他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各级政府将组织检查组依法严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标准(摘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请从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省安委会文件通知”栏(http://www.hunansafety.gov.cn/anweihui/)下载,或从湖南省消防网(http://xf.hnga.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