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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活动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2-06-29 00:00 浏览次数:1

  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岳阳全民读书月”活动的通知》(岳办发电〔200927)和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评选表彰“全民读书月”活动先进典型的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活动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评选表彰“全民读书月”活动先进典型的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奖项设置、评选原则、评选分工和程序、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

  二、各牵头单位分头制定评选方案,于620日前报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市直机关工委牵头起草“书香机关”评选方案,并与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行文下发。

  四、各牵头单位在731日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入围名单和《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等材料一式8份报送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报:yyqmdsy@163.com。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公示结果报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联系人:李 丹 13873085853

  电话、传真:8809480

  岳阳市“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填报说明:

1.封面“申报表”前的内容,按“书香机关”、“书香军营”、“书香校园”、“书香企业”、“书香村组”、“书香社区”、“书香家庭”申报项目分别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香家庭”、“藏书家”、“知识型职工”和“知识型农民”的,加盖村组、社区或者所在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栏目,分别填写单位或村组、社区名称;申报“书香家庭”的,填写户主姓名,如“李四家庭”;申报“藏书家”、“知识型职工”和“知识型农民”的,填写申报人姓名。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分别填写单位或村组、社区的基本情况;申报“书香家庭”的,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姓名、职业等情况;申报“藏书家”、“知识型职工”和“知识型农民”的,填写申报人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

4.“读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事迹”,填写“全民读书月”活动期间开展读书活动情况、典型事迹、突出特色、社会影响等情况(可另附材料)。

5.“推荐单位意见”,由各牵头单位对口的县(市、区)管理部门填写;申报“书香机关”的,由县(市、区)“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6.市直单位申报的,“推荐单位意见”和“县(市、区)‘全民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两栏不填。

7.表格封面、申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读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事迹等栏目请用仿宋4号字体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