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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岳阳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3-06-13 00:00 浏览次数:1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市民公约是全体市民广泛认同的价值标准,是市民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上应有的境界和追求。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岳阳市民文明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宣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3年全年

二、 活动内容

深入宣传和广泛实践《岳阳市民文明公约》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公约》宣传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对于巩固深化我市“五创提质”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有着重大战略意义,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和实践行动,保证《公约》宣传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身体力行,自觉实践。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实践《公约》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起来,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基本规范做起,在实践参与中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要模范遵守《公约》的行为规范要求,从生活小节入手,带头身体力行,做《公约》的模范实践者;要大力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加强相互监督,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和批评。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通过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岳阳市民文明公约》,广泛宣传《公约》内容及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当好《公约》的义务宣传员,要充分利用一切时机向家人、朋友及市民等广泛宣传《公约》内容,当好《公约》的积极传播者。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18

 

 

 

 

附件:

 

岳阳市民文明公约

 

爱我岳阳,美我家园。

明礼知耻,诚实守信。

爱惜公物,讲究卫生。

遵章行路,不闯红灯。

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志愿服务,共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