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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支持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6-05-06 17:48 浏览次数:1

  一、出台背景

  发展演艺经济、打造演艺新空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答好两道“融合命题”、擦亮“三张文化名片”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第四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后半篇文章”和推进岳阳国际旅游消费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5〕23号)等文件,均鼓励做大做强演艺经济。

  省委书记沈晓明在多次调研中强调:要以改革开放的理念推动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挖掘演艺、体育等领域消费潜能,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要在长沙发展100个小剧场,做大做强演艺经济。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文旅广电局成立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岳阳市建设演艺名城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岳阳市支持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附件。2025年11月下旬,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原则同意。2026年1月,报市委办申请立项。2月,向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致函征求意见。4月,按市政府办意见,将《若干措施》单列并优化完善,再次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若干措施》经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层减负一致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于2026年5月6日通过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8个方面对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全链条关键环节提出具体举措,分别是促进演艺产业集聚、支持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支持引进精品剧目在岳演出、支持演艺新空间创新融合发展、支持优秀节目展演巡演、支持演艺人才引进培育、优化行政审批和监管、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四、组织实施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如有符合本措施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市文旅广电局按程序办理。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政策支持总额以当年度财政演艺专项资金为限。在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和市文旅广电局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