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印刷企业:
为加强对印刷行业的监管,不断完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四大准入”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湖南省印刷业规定》和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化监督管理,调整产业布局,培育优势企业,推进科技创新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年度的年检工作。要通过本次年检工作掌握全市印刷业发展的最新情况,特别是数字印刷发展的基本情况,完善“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制度”,为推进我市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建设创造条件;对严重违规、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印刷企业坚决不予年度核验,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环境。
二、年检对象
全市各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打字、复印、影印企业。
三、年检内容
(一)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
(二)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三)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印刷生产设备是否已淘汰;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五)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夫、规章的要求,健全印刷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六)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七)印刷产品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八)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年检资料
(一)《2013年印刷业年度核验表》;
(二)印刷业自查报告;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
五、年检分工
(一)出版物、出版物专项、内资印刷企业的年检安排:由市局汇总材料后统一上报省局印刷复制管理处进行年检登记。
(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企业和“三印”单位的年检安排:
注册资金500万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由市局进行审核登记;注册资金500万以下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检工作除岳阳楼区、南湖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溪区、君山区由市局审核登记外,其他由各县(市、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组织统一年检审核登记后报市局备案;各县(市、区)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三印”单位的年检审核登记工作,报市局备案。各县(市、区)对当地印刷企业和“三印”单位审核登记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年检总结报告于
六、年检时间
(一)年检时间:
(二)具体时间安排:1、市局年检登记时间
七、年检要求
(一)没有按规定完成换证编号工作的印刷企业一律不予年检登记。出版物、出版物专项、内资印刷企业统一由省局换证编号;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统一由市局换证编号;“三印”单位由所在地县(市、区)换证编号。此次年检登记统一换证编号后,将进入“全省印刷网络管理系统”。
(二)各县(市、区)在收取本区域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下的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检资料时,要认真对照年检的8项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完后将本辖区印刷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和年检登记总结及各县(市、区)《审核登记情况汇总表》一起,于
(三)2013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2013年复印打印企业审核登记表和审核登记情况汇总表请在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告栏查询下载(www.yywgxj.gov.cn)。
(四)年检表格按年检内容进行审查,如企业注册资金、印刷设备、场地面积等达不到年检要求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仍没有达标的企业,按管理权限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附件: 1、2013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表